2024年铅山县教体系统“鸿雁回归计划”选调公告
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,着力解决广大在外地工作的铅山籍教师回铅工作和团圆愿望,经研究决定推行铅山县教体系统“鸿雁回归计划”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实施范围
“鸿雁回归计划”选调对象为在铅山县外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,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本人是铅山户籍的(且2023年12月31日前在籍的,下同);
2.已婚夫妻一方是铅山户籍的;
3.父母(含配偶父母)是铅山户籍的;
4.配偶是铅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;
5.已婚夫妻一方是铅山籍现役军人的。
二、优惠条件和办法
为鼓励优秀教师回铅山任教,符合下列优惠条件之一的教师可免试,但必须经考察无不良反应后方可调回。
1.省特级教师、省学科带头人、省骨干教师(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,其原聘职称岗位等级可不受职数限制予以聘任);
2.曾获地市级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、名师;
3.公费师范生。
三、基本条件
1.通过各级公开招聘或其他国家规定进入方式参加工作,在编在岗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,若教师资格证未注明具体任教学科的,以职称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为准。
2.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内(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3.身体健康,品行良好,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且无违纪违法记录。
4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符合“鸿雁回归计划”条件: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;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;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;其他不宜调动情形。
四、选调形式
对符合调动要求的人员根据计划要求组织面试,面试工作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由“鸿雁回归计划”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。
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,用时10分钟,满分100分;教材选用铅山县各中小学现行教材。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,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调入。
五、实施程序
(一)报名时间:2024年8月8日—13日。
(二)报名地点及方式:铅山县教体局七楼人事股现场报名。报名时须提供材料清单:
1.《铅山县教体系统“鸿雁回归计划”申请表》;
2.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4.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5.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
6.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;
7.近三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证明(提供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由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,证明模板见附件2)、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(系统截屏打印的师德师风考核结果,且须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);
8.公安机关出具的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》;
9.配偶、父母或配偶父母为铅山县常住户籍的,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配偶夫妻双方有父母属铅山县籍的证明材料;
10.符合优惠条件的,还须提供优惠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(三)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,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。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凡发现报名提供资料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、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,一经发现,即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,已调动的即时清退,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(四)面试时间和地点:另行通知。
(五)体检。依据最终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,体检具体事宜届时另行通知。
(六)考察。考察入闱人员现实表现,并核实相关信息。
(七)网上公示。对经体检、考察符合条件的入闱人员在铅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
(八)选岗。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面试最终成绩高低顺序按提供的岗位自主择岗(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先行选岗,有多个符合优惠条件的教师,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),并列名次者采用现场抽签方式决定择岗先后顺序。
(九)调动办理。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经县研究同意后,办理正式调动手续。采取对等安排的原则,原在高中任教的教师安排到高中学校任教;在城区任教的教师安排到城区任教;乡镇的对等安排到乡镇学校任教。执行三周年服务期,在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参加跨县(市、区)考选、调动,在铅山教龄满三周年后可享受本县教师选招的同等待遇。
六、其它
1.调入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,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调入。
2.未尽事宜由铅山县“鸿雁回归计划”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和确定。咨询电话:0793-7963812。